編輯:haik 發(fā)表時間:2018-04-23
承運人(Carrier)
承運人,英語叫carrier。Carrier是搬運人、運輸公司的意思。
Carrier既然是搬運人、運輸公司,那么承運人就是實際把旅客或貨物從一個地方運輸?shù)搅硪粋€地方的個人或組織,一般指運輸公司。根據(jù)不同的運輸方式和運輸工具,承運人可分為不同的類型。如擁有船舶的,就是海運承運人,即船公司。
通常認為承運人必須擁有運輸工具如船舶、飛機、汽車、火車等。
對海運而言,承運人Carrier就是船公司,也叫船東(Shipping Line)。
對空運而言,承運人Carrier就是航空公司(Airlines)。如中國國際航空,CA
對鐵運而言,承運人Carrier就是鐵路運輸公司(Rail Transport Company)。
對汽運而言,承運人Carrier就是汽車運輸公司(Trucking Company)。
對快遞而言,承運人Carrier就是快遞公司(Express Company)或與快遞公司合作的其他運輸公司。
我們在國際貨代中最常接觸到的承運人是船公司、航空公司和快遞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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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船承運人(NVOCC)
無船承運人與一般人的想法相悖,容易引起誤解。無船承運人,也叫無船公共承運人,英文Non-Vessel Operating Common Carrier,簡稱NVOCC。與之相關的概念還有實際承運人(Actual Carrier)和締約承運人(Contracting Carrier)。
根據(jù)我國《海運條例》,無船承運人叫做“無船承運業(yè)務經營者”——是指以承運人身份接受托運人(通常為貨主)的委托,向托運人簽發(fā)自己的提單或其他運輸單據(jù),向托運人收取運費,并通過國際船舶運輸經營者(實際承運人——即船公司)完成海上貨物運輸。
有一部分國際貨運代理人屬于無船承運人——擁有無船承運人資格的貨代向貨主攬貨、與貨主訂立運輸合同(成為貨主的契約承運人)、簽發(fā)運輸單證(如貨代提單HBL),并對全程運輸負責,因此對貨主來說擁有無船承運人資格的貨代就是它的承運人。
但是擁有無船承運人資格的貨代并不實際擁有或掌握相應的運輸工具,而是通過與擁有或掌握運輸工具的承運人(船公司)訂立運輸合同,委托船公司完成實際的運輸任務。這時,貨代是無船承運人(也是貨主的契約承運人),船公司是實際承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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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車承運人
無車承運人是一個比較新的概念,目前在我國還處于試點起步階段。據(jù)悉,交通運輸部、商務部、國家發(fā)改委正在對啟動無車承運人試點工作的相關文件進行審定。
理解了無船承運人,再看無車承運人就比較容易明白了。無車承運人由美國Truck Broker(貨車經紀人)演變而來,是無船承運人(NVOCC)在陸地的延伸。無車承運人,簡單地說就是:不擁有運輸車輛,但是以承運人的名義接受托運人的運輸委托,并向托運人簽發(fā)運輸單據(jù)、收取運費的人。無車承運人再跟實際承運人合作,完成貨物的運輸。無車承運人擁有雙重屬性:對貨主來說,無車承運人是承運人;但是對實際承運人來說,無車承運人又是托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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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車承運人≠貨代?
兩者都是運輸中介組織,都在整個運輸過程中起“組織者”“中間人”的作用,二者都不需要購置車輛,都是輕資產運營。
兩者不同的地方主要表現(xiàn)在:
法律地位不同——無車承運人屬“承運人”范疇;貨運代理人屬“代理”范疇。
身份不同——無車承運人具有承運人(對貨主而言)和托運人(對實際承運人而言)的雙重身份,而貨運代理人只是接受他人委托辦理服務事務,與托運人是被委托方與委托方的關系。
收費性質不同——無車承運人以承運人的身份向貨主收取運費并賺取運費差價,而貨運代理人一般來說只是收取服務中介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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